
20世纪80年代以前,我国只有计量检定的概念,没有校准的概念。当时我国实行计划经济,政府是计划经济的主体,计量工作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行为。在此阶段,我们认为计量工作不仅是科技工作,更是行政执1法工作。《计量法》于1985年颁布实施,是典型的器具法,有深刻的计划经济烙印。在《计量法》中,只有检定而没有校准,所有的测量器具都必须依法检定,按照检定规程来完成技术操作并判断被检计量器具合格与否。企业和用户是按照条块分割的计量体系布局,计量校准检测公司,将计量器具和测量仪器送当地计量技术机构检定的。








计量活动以单位统一,量值准确可靠为目的,因此计量具有以下四个特点.
1.准确性:是计量的基本特点,校准计量机构,计量技术工作的核心.经检定,校准确定计量的准确性以误差,不确定度为考核指标来反映计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接近程度.
2.统一性:是计量学本质的特性,从计量的定义可以看出计量的统一和一致.它不仅对单位统一,九江计量,还是对量值准确可靠的要求,也就是对计量活动结果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.
3.溯源性:为了使计量结果准确可靠任何量值都必须溯源于该量值的基准(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).也就是任何量值均能追溯到'源'头.量值的基准,计量检测中心,是确保计量活动结果能满足量值的准确可靠和统一的基础.
4.法制性:为实现单位统一,量值准确可靠,不仅要有一定的技术手段,还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等法制手段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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